郑君律师是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创建“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团队”,是团队负责人。目前,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杭州地区的保险公司、**机构、法院有着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如发生事故后,驾驶员逃逸,机关未适用上述实施条例*92条的推定原则,而认定逃逸者负次要责任。而受害人要求逃逸者承担全部责任的,应如何处理?
*三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劫或者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人、劫人或者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人、劫人或者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人、劫人或者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http://chso625.cn.b2b168.com
欢迎来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浙江省杭州下城区香积寺东路99号3楼(下城法院旁),联系人是郑律师。
主要经营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欢迎来电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