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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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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其他企业
    成立时间:2014
  • 公司地址: 浙江省 杭州 下城区 香积寺东路99号3楼(下城法院旁)
  • 姓名: 郑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方案 推荐咨询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1-04-13
  • 阅读量:71
  • 价格:5000.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浙江杭州下城区  
  • 关键词: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方案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方案 推荐咨询律师详细内容

    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盲目的调解与诉讼,在哪儿告?告谁?告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一旦启动,进入**程序,恐怕结果就不由您决定了。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和资料。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方案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方案
    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方案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无偿搭乘者损害的,应适当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本车驾驶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无偿搭乘者有过错的,应相应减轻本车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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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浙江省杭州下城区香积寺东路99号3楼(下城法院旁),联系人是郑律师。 主要经营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杭州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为杭州地区多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案件(出庭律师),并为保险公司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欢迎来电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杭州交通事故律师,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杭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